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报告常见问题分析

检定/换准和检测证书报告常见问题:中国计量认证计量检定校准。

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完成后的证书报告分为: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校准报告)检测报告。

·(一)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只有在遵循计量检定规程并进行检定后,才可出具“检定证书”。其封面应包含有效时间、委托方和检验方信息、被检计量器具信息、检验员签名等内容。

·检定证书的内页应包含所有检验条件、使用设备以及检验原始记录等信息。如在检定过程中对被检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检定结果,还应包括检定规程要求的其他内容。检定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当检定结论为“不合格”时,则需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只有结论为“不合格”或“见检定结果”时,才需给出检定日期,而不给出有效期。在检定结果中应指出不合格项,其他要求与“检定证书”相同。

·(二)校准证书。

正凡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相关部分、其他经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均可出具“校准证书”。如在校准过程中对被校准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校准结果。

关于校准间隔,如果是计量标准器具的溯源性校准,应按照计量校准规范的规定给出校准间隔。一般校准证书上不给出校准间隔的建议,未来当顾客有要求时也可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校准间隔。校准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三)检测报告。

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试验后,应依据jjf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附录c的要求出具“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依据jjfl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附录j: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格式,出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

·(3)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时,依据j0761《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的要求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常见错误分析及处理:

从原始记录到证书报告的转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错误,比如数据被遗漏或错误地复制到下一份证书报告中。在打印证书报告时,如果复制上一份证书报告,而没有进行修改,就会出现这种错误。此外,如果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不符合规定的使用规则,或者证书报告中的项目未满足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也会出现错误。为了避免这些错误,可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只可以拷贝空白的证书模板,不得复制原始数据,并加强对证书的审核和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则的学习。特别要注意,符号字母的大小写、量的符号为斜体、计量单位符号为正体。

如果证书报告中的测量结果不符合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或者未经批准和顾客同意就减少了检定校准检测项目,或者结论不明确,或者有准确度等级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结论只写“合格”而未指明符合几等几级等,就会出现错误。对于这些错误,需要认真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

如果证书报告中的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达不规范,未指明是什么参数的什么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测量,或者不确定度信息不全,或者测量结果与其不确定度的有效位数不合适,就会出现错误。为了解决这些错误,需要加强学习理解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并认真贯彻执行。

例如,某检测机构的一台计量器具由一个具备资质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并出具了校准证书。该检测机构将校准证书保存在设备档案中。然而,过了一个月,校准机构声称上次出具的证书有打印错误,需要重新出具。该检测机构将这份新证书也收在设备档案中。当使用这台计量器具的检测人员在分析计算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时,需要引用校准证书上的校准结果数据。然而,在设备档案中,检测人员发现有两份同一编号、同一日期出具的校准证书,但校准结果数据不同。如果没有重新进行检定校准实验,证书或报告上的检定或校准日期仍用原证书上的日期。如果重新进行了检定或校准实验,则检定或校准日期应填写重新实验的日期。这样做的结果是,可以明确区分出错的证书和正确的证书,避免因混淆而影响测量结果。

例如,某企业送了一批计量器具到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企业提出要求,希望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上的检定日期写成三个月前的日期。因为这些计量器具已超过检定有效期三个月了。【案例分析】根据jfl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准确、清晰、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型式评价大纲、检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计量检定机构应拒绝客户不合理的要求,保证证书真实,这既是对客户负责,也是对自身保护。

计量检定证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证书上的信息必须真实。检定机构要对出具的证书负责。如果将检定日期提前三个月,不符合事实,且在此期间未进行检定,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得到的测量结果是否准确,检定机构无法负责。如果在此期间由于计量器具失准造成损失甚至事故,计量检定机构及其检定人员将承担证书造假的法律责任。

【案例3】某企业购买了一台进口计量器具,供货商提供了某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复印件。企业在验收时发现该设备工作不正常,数据严重超差,是一台不合格的设备。

企业不明白为什么对如此不合格设备,某省级计量检定机构却出具了检定证书。怀疑没有经过认真检定,于是企业向该计量检定机构提出投诉。

本案例中,企业向该计量检定机构提出了投诉。该计量检定机构收到投诉后,应进行调查。请企业出示该设备的检定证书。企业出示了供货商提供的检定证书复印件后,检定人员根据证书复印件上的证书编号查找保存的原证书副本和检定原始记录。将企业出示的证书复印件与保存的证书副本和原始记录仔细对照发现,企业出示的证书复印件上被检计量器具的出厂编号与原证书副本和原始记录均不同。

经分析确认,是供货商将已检计量器具的证书上被检计量器具出厂编号盖掉,改成卖给企业这台计量器具的出厂编号后复印出来交付企业的,而实际上企业买到的这台设备并未经过检定。根据计量检定机构提供的原证书副本和检定原始记录,戳穿了供货商伪造检定证书的违法行为。

计量检定机构将有关证明材料反映给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由技术监督部门对违法供货商依据计量法进行了查。供货商将检定证书部分盖掉并替换了内容后,复制成检定证书复印件交付顾客,属伪造检定证书后销售计量器具的欺骗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揭露和给以制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计量检定机构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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