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的液化气短斤缺两 西安北郊一气站被查处
民用液化气加气站里的气压表,是国家要求强制检验的计量器具。由于气压表延时一个多月未送检,且卖出的液化气缺斤短两。今日上午,未央区质监局计量科对位于北郊一民用该气站的总阀贴上封条,并责令其暂停营业、接受处理。
近日,西安市质监局未央分局陆续接到市民投诉,称一些民用加气站卖出的液化气斤两不够。今日,质监未央分局计量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8家民用液化气站进行抽检。抽检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对液化气站内要求定期强制检测的气压表和液化气定量罐装秤等器具,是否按时送检进行检查。其次,执法人员在每个液化气站抽出5至10罐成品液化气,用电子秤逐个称重,看看是否达到气站承诺卖出的液化气质量。经检查,其中大多液化气站的强检器具都在有效使用范围,且抽检的液化气重量也达到液化气站承诺的质量范围。
今日上午11时许,在北郊一液化气站,执法人员抽出5罐成品液化气,用毛重减去气罐皮重,得出的液化气重量。5罐都没有达到气站承诺的重量11公斤。执法人员讲,抽检的气罐容量为12公斤,气站装了11公斤进行出售。但算下来的液化气重量,最轻的一罐只有10.1公斤。按照12公斤允许的误差0.3公斤来说,还是不够该气站向用户卖出的理论重量(少了0.6公斤)。该气站一工作人员讲,一公斤液化气卖4.5元,就是说,卖出这一罐气,液化气站凭空多赚了2.7元钱。
此外,该液化气站的气压表送检的有效期为“截至2009年10月16日”,就是说,这里的气压表延时使用了一个多月了。基于此,执法人员现场在该气站的气压总阀上贴上了封条,并现场开出责令限期送检及接受处理的单据,要求其尽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