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市场监管局落实《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三举措夯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
近期,山东省东平县市场监管局为落实好《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推出三项举措强化计量监管,夯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
制定备案办法,强化备案管理
该局制订《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管理备案办法》,规定集贸市场开办方对计量器具备案的步骤、渠道和频率,要求市场主办方在开业前提交《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备案表》,内容包括计量管理制度、在用计量器具台账、管理人员信息等。对新进入市场的业户新购置的计量器具一周一统计,每周进行备案,确保监管部门掌握最新动态,避免监管盲区。
优化备案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备案实行线下备案与网上备案相结合,采取“定期+随时”备案模式,经营主体可每月提交备案,也可在计量器具发生变化时随时将备案信息传送到电子邮箱,实现材料提交、审核、反馈全流程电子化,减少经营主体跑腿成本。
监管与考核相结合,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每季度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市场,重点检查备案执行、器具合格率及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结果向社会公示。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市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主办方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孟宪鲲 张印)